金融(专科)
---金融(专科)专业计划---
 所属门类
经济
专业层次
专科
毕业学分
76
 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能够从事金融实际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基本要求
掌握本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方法;熟悉金融法规;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操作能力。
 实践性环节
  及要求
含实验的课程及实验所占学分:计算机应用基础(2)。
 开考省市
北京上海重庆浙江江西安徽福建广西黑龙江吉林辽宁
湖南四川甘肃
 主考院校
上海大学渝州大学浙江财经学院
江西财经大学安徽财经大学厦门大学
广西大学黑龙江大学东北财经大学
湖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