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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考生过了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和邓小平理论概论,还需要加考别的科目吗?

2011/08/17    来源: 自考365   字体:   打印

  问:老师您好!我是西安新闻专业的自考生,我想咨询下,新闻专业自考专科段公共课,08年改革后,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邓小平理论概论这三门课,我过了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和邓小平理论概论,还需不需要加考别的科目吗?

  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和本科专业(基础科段)的考生,凡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3门课程中2门以上的,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和“邓小平理论概论”2门课程中一门的考生,须参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考试;只通过“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的考生,须参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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