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改变命运
24小时客服:010-82335555
当前位置:首页 > 自考问答 > 正文

裁定适用的范围是什么

2014/01/03    来源: 自考365   字体:   打印

  问:论述裁定适用的范围。

  自考365网校解析答案:《民事诉讼法》规定,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编辑推荐:更多学员心声>>

  广东的成绩可以查了,报了两科全过了,《行政法学》90分,《经济法概论(财经类)》73分。

  我报了三科过了两科,但还是很高兴,《成本会计》刚刚60分!

你可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