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工程(专科)
---房屋建筑工程(专科)专业计划---
 所属门类
工学
专业层次
专科
毕业学分
73
 培养目标
培养能够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建筑工程专业应用型人才。
 基本要求
在政治思想方面,要求应考者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在业务知识和能力方面,要求掌握本专业必需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组织建筑工程施工及管理能力,具有一般房屋建筑机构构件的设计能力,初步具有计算机应用技能,有较强的自学能力。
 实践性环节
  及要求
1.含实验的课程由主考院校按实验大纲要求安排;2.毕业考核:在市有以上建筑工程公司进行为期不少于8周的施工技术及组织管理的生产实习,并写出实习报告。
 开考省市
北京上海重庆江苏浙江江西安徽广东广西黑龙江吉林
辽宁河南河北湖南湖北四川
 主考院校
同济大学重庆大学华南理工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中南大学扬州大学
南昌大学沈阳建筑工程学院哈尔滨工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