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改变命运
24小时客服:4008135555/010-82335555
当前位置:首页> 金融法 > 2013年10月自考婚姻家庭法考点:夫妻间的扶

2013年10月自考婚姻家庭法考点:夫妻间的扶养

2013年10月11日    来源: 自考365   字体:   打印
查分预约

  夫妻间的扶养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第一,夫妻之间的扶养权利和义务,是夫妻身份关系所导致的必然结果。

  第二,夫妻之间接受扶养的权利和履行扶养对方的义务是以夫妻合法身份关系的存在为前提条件的,不论婚姻的实际情形如何,无论当事人的感情好坏,这种扶养权利和义务始于婚姻缔结之日,消灭于婚姻终止之时。

  第三,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其内容包括夫妻之间相互为对方提供经济上的供养和生活上的扶助,以此维系婚姻家庭日常生活的正常进行。

  第四,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属于民法上的强行性义务,夫妻之间不得以约定形式改变此种法定义务。

  第五,违反夫妻间扶养义务的法律后果。

  更多更全复习资料请见自考365网校婚姻家庭法课程辅导

新人有礼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