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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13年1月自考12月1日起报名

2012-11-22 11:01:11   文章来源: 北京考试报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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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月自考将于今年12月1日起网报。

  2013年1月自考报考时间为2012年12月1日至10日。考生可在报考期间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自学考试”页面,再点击“网上业务办理”,进行注册、报考与缴费。

  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报考仍实行网上缴费。与以往不同,本次的报考缴费不再支持北京银行支付渠道,只支持易宝支付。该系统仍然支持北京银行账户,考生缴费不会受到影响。新生缴费之前,可到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的信息发布台中学习易宝支付的操作流程。报考成功的标志是所报考课程的缴费状态为“已缴费”,考生要核实银行是否成功扣款。

  本次1月自考不安排行业委托开考专业的报考。由于1月自考主要开考公共课程,考试院自考办有关老师建议,行业委托开考专业的考生如想报考1月自考的公共课程,可任意注册一个非行业委托开考专业报考。为方便考生就近参加考试,其他专业的课程也不限考区。自考不同专业之间的相同课程成绩可以通用。已经拥有北京自考考籍的考生注册新专业,无需参加新生照相。

  新生报考1月自考前要进行注册。在成功注册、报考、缴费后,系统将会自动生成正式准考证号。考生要凭有效身份证件于12月15日到注册时所选择区(县)的自学考试办公室照相。区县自考办办公时间为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时30分至4时30分。只注册不报考课程的新生,注册信息将视为无效;注册、报考且缴费成功但未照相的考生,注册、报考信息将被取消,报考费会在2个月内退还至缴费账户。这些考生若下次参加考试,要重新注册报考。领取准考证的时间为12月28日。

  10月自考成绩发布的日期为12月8日。考生如对在10月自考中参加考试的部分课程能否及格心里没底,可等成绩发布后,再根据10月自考情况安排1月的报考计划;但一定要在期限内完成报考,逾期不予补报。

  明年1月自考笔试课程考试将在东城区北区、东城区南区、朝阳区、丰台区、石景山区、通州区、房山区、昌平区、顺义区、大兴区、延庆县举行。本次开考的各专业课程不限考区。

  补办准考证(包括更正注册信息等)的考生要在新生照相期间到注册区(县)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曾在本次未开考区(县)注册的考生如需办理补证手续要到现报考区(县)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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