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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13年1月自考报名工作安排通知

2012-11-15 09:50:02   文章来源: 北京教育考试院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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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月12日、13日进行。具体开考专业和课程详见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中“自学考试—网上业务办理—综合信息查询—考试安排”栏目。本次考试的新生注册、课程报考和缴费工作均实行网上办理。

  一、时间安排

  注册、报考、缴费时间:2012年12月1日0时—10日24时,逾期不予办理。

  新生照相时间和地点:2012年12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地点为注册时所选择区县的自学考试办公室。新生照相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补办准考证(包括更正注册信息等)的考生须在新生照相期间到注册区县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曾在本期未开考区(县)注册的考生如需办理补证手续请到现报考区(县)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

  查询《考试通知单》时间和方式:时间为2012年12月24日至考试结束。方式为网上查询,考生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综合信息查询”栏目查询所报考课程的具体考试地点,并可下载、打印《考试通知单》。

  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2012年12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地点为注册时所选择区县的自学考试办公室。

  二、注册、报考与缴费

  考生须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网上业务办理”进行注册、报考与缴费。

  1、注册

  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必须办理新生注册手续,并选定专业报考相应课程,报考、缴费成功后,系统将会为该考生生成正式的准考证号,考生须凭有效身份证件和正式准考证号办理照相及其他相关手续。

  本期只注册而不报考课程的考生注册信息无效。注册、报考且缴费成功但未照相的考生,将被取消注册、报考信息,报考费将于照相结束后两个月退还至考生缴费账户。此类考生若下期参加考试须重新注册报考。

  2、报考

  考生在报考笔试课程前须先选择确认区县,根据开考计划选择报考课程,确认无误后缴费。报考期间,考生可随时查询、修改和补报课程以及查询缴费状态,但不能退报课程。考生可直接在网上变更考试区县和增报专业,不需额外缴费。报考结束后,考生仅可以查询报考信息及缴费状态。

  3、缴费

  缴费实行网上支付,缴费平台使用易宝支付。报考成功的标志是所报考课程的缴费状态为“已缴费”,考生应核实银行成功扣款。

  报考收费标准如下:

  (1)以下课程:90元/科次。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1   00799   数量方法  
2   00800   经济学  
3   00801   会计学  
4   00803   财务管理  
5   00806   财务报表分析(二)  
6   00807   金融概论  
7   00810   人力资源管理(二)  
8   00811   国际贸易实务(二)  

  (2)其它课程:30元/科次。

  三、特别说明:

  1、本期考试开考的区县有东城区北区、东城区南区、朝阳区、丰台区、石景山区、通州区、房山区、昌平区、顺义区、大兴区、延庆县。

  2、根据《教育部关于在国家教育考试前要求考生填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及有关要求的通知》精神,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在进行注册、报考的同时须确认《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未对此项程序予以确认的不能办理注册、报考手续。

  3、本期开考课程不限考区,报考委托专业的考生可增加非委托开考专业报考。

  4、参加考试时考生务必携带2B铅笔、橡皮及黑色字迹的签字笔。

  四、成绩发布时间:

  本次考试的成绩将于2013年3月8日发布,查询网址: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

  五、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咨询、举报电话及邮箱

  咨询电话:1606688

  举报电话:82837200(仅限考试期间)

  举报信箱:zkbm@bjee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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