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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09上半年自考网报实施办法

2008-11-21 11:28:00   文章来源: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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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快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的现代化步伐,2009年全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继续实行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网址

  1、考生报考资格按照自治区自考办每年公布的《报考简章》中的规定执行,请考生认真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上查阅每次公布的《报考简章》。

  2、报名时间:2009年上半年报名时间为2008年12月1日至15日,补报时间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另行通知。今后每次报名时间将提前半年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上予以发布。

  3、报名网址: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二、主要操作流程

  1、自治区自考办考前公布考试各类信息

  在网上报名前,自治区自考办提前半年将本次开考专业、各专业开考的课程考试时间、各个相关单位联系方式、各级招(考)办报名点的联系方式及地址和各类报名报考相关政策规定等公布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上,以便考生查询。

  2、考生提前准备中国农业银行银行卡

  考生如果没有中国农业银行(简称农行)的银行卡(指金穗借记卡或准贷记卡,也称金穗卡),需要到当地农行营业网点凭本人身份证办理,并存储一定金额的钱款用于网上缴纳报考费用。农行存折不支持网上缴纳报考费用。

  通过农行实现网上缴纳报考费有两种方式:

  (1)网上银行:在农行营业网点开通网上银行,申请办理K宝证书或动态口令卡;

  (2)电子支付卡:自行登录农行网站免费开通电子支付卡,每天更多可支付200元。

  相关使用说明详见中国农业银行网站

  特别提醒考生一定要提前办理,以防因农行营业网点储备的银行卡和用于网上银行的K宝证书、动态口令卡等相关介质不足,致使当次不能够成功办理,或者长时间排队等候。

  3、新考生网上报名流程

  (1)新考生指以前从未在我区参加过自学考试的人员以及2003年下半年以后(包括2003年下半年)再没有参加过我区自学考试的考生。新考生参加自学考试前,首先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我区各类专业开考计划和报考简章,并了解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等。

  (2)了解相关政策规定后,新考生首先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时须准确填报本人自然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接收通知短信,仅限区内号码)以及现场照相确认信息地点和参加考试地点。注册成功后,将接收到含有预报名号的预报名成功的手机短信,然后进行网上缴纳报名费。网上缴纳报名费成功后,将接收到缴费成功的手机短信。新考生必须在报名时间结束前到选定的旗县(区)招办办理照相与确认信息手续。未办理照相及确认信息手续的考生无法在网上填报考试课程。考生须注意,选定的现场照相确认信息的旗县(区)招办为领取长期准考证地点,参加考试地点只能在选定的现场照相确认信息的旗县(区)招办所属盟市规定的考点范围内选择。

  (3)考生自行上网填报本人本次考试要参加的考试科目。网上填报报考考试课程成功后,考生将接收到通知所填报课程的短信。填报课程成功后,考生还需网上缴纳报考费用,支付成功后,将接收到通知缴费成功的短信。考生网上填报考试课程并且交费成功后,考生一律不准再减少、修改已经报考课程,考生可添加报考课程并及时补交添报课程的报考费用。

  (4)考生办理完照相及确认信息手续后,在考试前15天内到照相确认信息地点旗县(区)招办领取长期准考证并且自行上网打印考试座位通知单。

  4、老考生网上报名流程

  (1)老考生指2003年下半年以后(包括2003年下半年)在我区参加过自学考试的在籍考生即已经拥有我区统一编排的12位准考证号的考生。老考生参加自学考试首先上网查询我区各类专业开考计划,并了解我区自学考试的各类相关政策规定等。

  (2)老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号和密码登录网上报考系统。未参加过网上报考的老考生首次登录时所需密码是身份证号码的更后6位代码,首次登录后要重新设定密码。登录后需认真核实本人自然信息、照片、手机号码等是否有误、是否齐全。若信息有误或不齐全,考生可自行修改或补全的信息考生可以自己在网上变更,其它考生不可自行修改或补全的信息,考生需及时到当地旗县(区)招办办理修改手续,旗县(区)招办经核实无误后可为考生进行修改。老考生还需特别认真核实考试地点,如需办理转考,请到当前考点所属盟市自考办办理。

  (3)自行网上填报本人本次要参加的考试科目。考试科目填报成功后,考生将接收到通知所填报课程的短信。考试科目填报成功后,考生还需网上缴纳报考费用,支付成功后,考生将接收到通知缴费成功的短信。考生网上填报考试课程并且交费成功后,一律不准再减少、修改已经报考课程,考生可添加报考课程并及时补交添报课程的报考费用。

  (4)丢失长期准考证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需要一并网上提交补办长期准考证的申请并通过网上缴纳补办准考证费用,领取长期准考证的地点为照相确认信息的旗县(区)招办,老考生未设定照相确认信息地点的,须指定领取长期准考证的旗县(区)招办,需要注意领取长期准考证的旗县(区)招办只能设定在考试所在的盟市。

  (5)老考生网上报考成功后,网上提交过补办长期准考证申请的考生在考试前15天内到考生本人指定的旗县(区)招办领取长期准考证,同时自行上网打印考试座位通知单。

  5、无论新老考生,一旦网报成功后,须牢记注册密码及各类信息,若有遗忘,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或长期准考证及时到旗县(区)招办查询。

  6、考生网上报名时务必准确填报考生本人的手机号码,必要时自治区自考办将通过手机短信方式通知考生考试的相关事宜。自治区外的手机号码接收不到自治区考试中心所发的短信。填报自治区外的手机号码的考生务必时常查看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网,以免耽误考生报考、缴费、打印考试座位通知单等事项。

  三、各级考办的主要工作

  1、旗县(区)招办的主要工作

  (1)为考生照相及打印考生信息确认表,并认真审核相关考生证件材料,督促考生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做好考生照片采集工作及信息确认工作。

  (2)考试前为考生发放由自治区自考办统一制作的长期准考证。

  (3)答复考生咨询的有关问题。各旗县(区)招办回答问题必须认真、严谨,对于疑难问题,可通过盟市考办向上逐级反映,以便正确回答。

  (4)对没有上网条件和不会网上操作的考生,可到旗县(区)招办设置的考生服务中心有偿办理报名报考业务。

  2、盟市考办的主要工作

  (1)对旗县(区)招办的各项工作进行管理、督促和检查,做好报名前的准备工作。

  (2)做好报考前的宣传工作。

  (3)考前根据考场编排的需要,联系确定各个考点。

  (4)及时为考生办理转考手续。

  (5)考试前打印考试中需要使用的各类材料(包括考生座位表,考生照片对照表等)。

  (6)认真组织实施考试工作。

  (7)每次报名完毕,收集并保管考生签好字的报名信息确认表以及考生其他的相关材料等。

  (8)做好自治区自考办部署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需要注意和明确的问题

  1、2008年下半年开始,区内各盟市之间转考,不再生成新的准考证号,还是用原盟市的准考证,考生准考证号实现一人一号全区通用。

  2、网上报名实行网上缴费,各种报名报考费用(如准考证费等)将在网上报名时同时收取。实践性环节的报名费用在考生领取实践性环节考核表时由盟市考办统一收取,不在网上收取。需特别提醒考生:考生需在网报结束前再次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核实报考课程与缴费信息的准确性,如发现问题及时联系当地旗县(区)招办解决。考生网上报名结束后,自治区自考办将按照有关分成比例规定及时返还各盟市的报考费用。

  3、经自治区自考办批准的,包括自治区直属考点、高职高专与自考相衔接的试点院校、监狱考生、其他自治区自考办批准的相关单位等各类有关助学单位可代替本单位考生办理网上注册、网上选课等网上报名的各类相关手续,也可只办理一张农行银行卡并开通网上银行功能,通过网上银行为本单位所有考生支付各类考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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