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月份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票据法试题
课程代码:00257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干的括号内。每小题1分,共20分)
1.银行承兑汇票属( )
A.商业汇票 B.银行汇票
C.银行本票 D.商业本票
2.因票据原因关系违法或违约的持票人是( )
A.无权利持票人 B.瑕疵权利持票人
C.完整权利持票人 D.票据权利
3.背书为( )
A.基本票据行为 B.附属票据行为
C.辅助票据行为 D.准法律行为
4.票据权利绝对消灭的情形有( )
A.清偿追索 B.除权判决
C.正确付款 D.善意取得
5.下列事项中哪个是我国票据法规定的不可更改的事项( )
A.付款人 B.付款地
C.出票地 D.收款人名称
6.李某以自己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为由,拒绝对持票人王某承担票据责任,李某抗辩属于( )
A.对人抗辩 B.对物抗辩
C.相对抗辩 D.民法上抗辩
7.一张汇票的出票日为1月31日,付款到期日定为出票后1个月,那么,该汇票的到期日为( )
A.2月28日 B.2月29日
C.2月30日 D.2月31日
8.空白票据是( )
A.不完全票据 B.民法上票据
C.非票据法上的票据 D.附有空白填充权的票据
9.下列事项中属汇票出票时的任意记载事项的是( )
A.出票地 B.付款地
C.禁止转让文句 D.付款日期
10.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 )
A.承兑人不得承兑该汇票 B.汇票无效
C.该记载不生票据效力 D.汇票不得转让
11.出票人因接受回头背书而成为持票人时,( )
A.无再追索权 B.对其后手无追索权
C.对其前手无追索权 D.票据债权绝对消灭
12.汇票的付款人拒绝承兑时,主债务人为( )
A.出票人 B.付款人
C.背书人 D.保证人
13.无需提示承兑的汇票是( )
A.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 B.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
C.见票即付的汇票 D.定日付款的汇票
14.承兑关系的当事人是( )
A.持票人和承兑人 B.出票人和付款人
C.背书人和付款人 D.出票人和承兑人
15.下列记载事项中属保证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是( )
A.保证文句 B.保证日期
C.被保证人名称 D.保证人名称和住所
16.代理付款所承担的责任是( )
A.票据上的责任 B.委托关系中的受托人责任
C.免除责任 D.债权人责任
17.善意付款的效力表现为( )
A.对代理付款人的免责 B.对付款人的责任解除
C.对代理人付款人的责任解除 D.对付款人的免责
18.不属于我国票据法规定的期前追索的情形是( )
A.承兑人逃匿 B.付款人死亡
C.付款人资金状况恶化 D.汇票被拒绝承兑
19.我国票据法规定,被追索人依法进行清偿后,可以向其他汇票债务人行使( )
A.再追索权 B.付款请求权
C.代位权 D.普通债权
20.我国票据法规定,本票的出票人为( )
A.公司 B.法人
C.个人 D.银行
二、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至五个正确的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分别填在题干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每小题2分,共10分)
1.票据的社会经济功能有( )
A.汇兑工具 B.支付工具 C.信用工具
D.结算工具 E.融资工具
2.根据我国票据法,票据签章的形式有( )
A.签名 B.盖章 C.指印
D.签名加盖章 E.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我国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不可更改事项有( )
A.出票日期 B.付款日期 C.出票人
D.收款人名称 E.票据金额
4.我国票据法将可以发生利益返还请求权的原因限定为( )
A.因票据丧失而丧失票据权利
B.因恶意取得而不得享有票据权利
C.因票据时效而丧失票据权利
D.因保全手续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
E.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
5.依背书而发生转移的权利有( )
A.追索权 B.付款请求权 C.对保证人的权利
D.违约金请求权 E.抵押权
三、填空题(每空1分,共10分)
1.票据的基础关系有三种,即票据原因关系、_____和_____.
2.票据权利的取得分为_____取得和_____取得。
3.我国票据法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_____或持票人前手之间存在的抗辩事由,对抗_____.”
4.通常把出票行为称为_____票据行为,把基于出票行为而后续进行的其他票据行为称为_____票据行为。
5.在持票人为出票人时,对其_____无追索权,在持票人为背书人时,对其_____无追索权。
四、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30分)
1.票据关系与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有哪些区别?
2.简述公示催告的效力。
3.简述票据背书转让的特征。
4.简述追索权行使的要件。
5.支票的付款规则是什么?
五、论述题(10分)
试论汇票出票对出票人的效力。
六、案例分析(每小题10分,共20分)
1.某甲为敷衍“赌债”而签发支票一张给某乙。乙又将支票背书给某丙用于偿还货款。丙向银行提示付款时,发现该支票是一张空头支票,遂转而向甲索要票款。甲辩称:赌博之债为非法之债,不受法律保护,这张支票为无效支票。
问:(1)甲签发的这张支票有效吗?为什么?
(2)甲能对丙进行票据抗辩吗?为什么?
2.甲为出票人,因汽车买卖而签发自己为付款人的汇票交给乙。按照双方的约定,在乙交付汽车的同时,甲亦承兑了自己签发的汇票。未几,甲、乙双方就因汽车质量纠纷而诉诸法院。诉讼期间,乙又将本案所涉汇票背书给知悉该诉讼的丙。
问:
(1)丙能否向甲主张票据权利,为什么?
(2)假如甲在质量纠纷诉讼中全部胜诉,其退货给乙的主张得到法院的支持,甲据此拒绝支付票款给丙,那么,甲的这种抗辩属于什么性质的抗辩?
(3)在本案中,甲作为出票人与承兑人的抗辩权是否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