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自考网络助学平台

首页 报考须知 助学使用指南 选课中心 通知公告 APP下载

报考须知

广大自考生: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继续教育发展的方针,完善自学考试教育形式,发挥主考学校的教学资源优势,为学习者提供更系统的学习支持服务,经商我省相关主考学校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开考部分应用型专业,并开展相应的助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资格。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自愿报名参加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应用型专业的考生,须通过经主考学校正式授权并备案的校外助学点办理报名注册手续。助学点名单由各主考学校向社会公布。

  二、专业及课程。目前,我省承担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任务并开展应用型专业助学的学校包括(但不限于):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四川师范大学、西华大学、成都理工大学、西南石油大学等。各主考学校开考的具体专业、层次及助学安排,请考生登录相应主考学校的继续教育学院(或成人教育学院)官方网站查询。考生报名、学费缴纳及日常教学辅导均由主考学校指定的校外助学点负责组织实施。

  三、学习及考核要求。考生通过主考学校或其指定的校外助学点获取学习支持。学习过程采用线上助学与面授辅导相结合的模式。考生须在新生注册时,按要求登录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在线身份信息填报与人脸照片采集,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毕业证书,一经确认不得更改。在课程报考、缴费、参加省考(校考)及实践环节考核等过程中,考生须严格遵守各主考学校的规定。若在学习与考核过程中出现违纪舞弊行为,相关成绩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作废。考生参加省考(校考)及实践性环节考核取得的成绩由相应主考学校审定并按规定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本通告未尽事宜,考生可登录相应主考学校自学考试网络助学平台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