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本)
2020-07-01 15:20:04
专业代码:120801 专业名称:电子商务 层次:本科
课程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0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0必考
0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0必考
03 00906 电子商务网站设计原理 3 0必考
04 00908 网络营销与策划 3 0必考
05 00910 网络经济与企业管理 6 0必考
06 00911 互联网数据库 3 0必考
07 00913 电子商务与金融 3 0必考
08 00915 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 3 0必考
09 00997 电子商务安全导论 3 0必考
10 00015 英语(二) 14 1选考
11 00054 管理学原理 6 1选考
12 00098 国际市场营销学 5 1选考
13 00994 数量方法(二) 6 1选考
14 00995 商法(二) 5 1选考
15 00996 电子商务法概论 6 1选考
16 03453 创业学 6 1选考
17 10216 电子商务毕业设计 0 0必考
S1 00907 电子商务网站设计原理(实践) 3 0必考
S2 00909 网络营销与策划(实践) 2 0必考
S3 00912 互联网数据库(实践) 3 0必考
S4 00914 电子商务与金融(实践) 3 0必考
S5 00916 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实践) 3 0必考
S6 00998 电子商务安全导论(实践) 2 0必考
说明:1、根据湘自考委发【2013】2号和湘自考委发【2015】1号文件精神,本考试计划中《互联网数据库》、《电子商务网站设计原理》、《电子商务安全导论》、《网络营销与策划》、《电子商务与金融》、《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等六门课程规定了网上作业要求,网上作业和实践性环节考核由主考学校湖南师范大学负责实施。2、自2015年起,不再将电子商务实践网(www.zk365.com)作为电子商务专业网上作业的唯一指定网站。已在电子商务实践网注册的考生,在2016年10月31日前完成相关课程的网上作业,参加实践性环节考核,可获得相应课程的学分。 3、自2016年10月1日起,停止颁发全国电子商务中、高级证书。2016年9月30日前通过证书所有课程考试,即取得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商务网站设计原理》、《电子商务安全导论》、《网络营销与策划》、《电子商务与金融》、《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五门课程的合格成绩和网上作业合格证书,并取得自学考试网络经济与企业管理课程的合格成绩,仍可申请《全国电子商务中级职业证书》。申请领证时间与毕业证书办理时间相同。 4、已参加全国电子商务高级职业证书课程考试的考生,其课程合格成绩可以顶替本专业考试计划中相同课程(带“*”号者)成绩。 5、带“*”号课程规定了网上作业要求,由主考学校发布。考生必须完成规定的网上作业并取得课程网上作业合格成绩后,才能参加相应课程的实践环节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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