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自考网络助学平台考核细则
2018-11-23 16:53:54

参加网络助学的考生在学习过程结束后,可取得课程学业综合评价成绩。课程学业综合评价成绩以30%的比例计入总分。即:

课程终结性成绩 = 课程学业综合评价 ×30% + 统考笔试成绩×70%

课程学业综合评价成绩由三部分组成:学习时间与知识点测验30%;阶段测验30%;综合测验40%。

举例说明

某考生选择了《大学语文》的课程学业综合评价。基本要求为:

(一)网上课程学习

学习时间包括学习时长和知识点练习两项,分别占10%和20%。

1、学习时长:

考核标准:实际学习时长与要求学习时长的比例,作为该项考核的标准。实际学习时长大于或等于要求学习时长,则该项得分为100分。

例:课件的总时长为50小时,则要求学习时长为30小时;考生实际学习时间为15小时,则该项考核成绩为(15÷30)×100=50分。

2、知识点测验:

考生在学习课件过程中,大约每隔15至20分钟会弹出一个知识点测验(按知识点从题库中随机抽取一题弹出)。知识点测验弹出时,课件暂停播放、学习时长暂停累积,考生做完题之后课件继续播放、学习时长又恢复累积。

考核标准:知识点测验可以反复做,做对一次即可得分。取所有知识点测验的正确率比例,作为该项考核的标准。

例:共有100个知识点测验,考生共做对了90个,则该项考核成绩为(90÷100)×100=90分。

(二)阶段测验

阶段测验占30%。阶段测验都可以反复做,目的是鼓励考生多做练习,通过反复练习巩固学习。

根据课程内容和知识点分布情况,将课程分为4至6个学习阶段。每个阶段之后设置一套阶段测验,按学习阶段所包含的知识点从题库中随机抽取组卷而成,用于检测本阶段的学习效果。

考核标准:阶段测验可以反复做,取最高分计入成绩。取所有阶段测验的平均正确率,作为该项考核的标准。

例:共有5套阶段测验,考生分别得分为90分、100分、85分、100分、80分。该项考核成绩为(90+100+85+100+80)÷5=91分。

(三)综合测验

在每次笔试考试前的某一规定时间内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开卷上机考试。综合测验是从题库随机抽取组成综合考查试卷,要求考生携带相关证件去指定机房考试。

考核标准:为增加随机抽题的公平性,只允许考生抽取一套试题。

例:考生两套综合测验试题分别得分为90分、60分,取两者中较高分90分作为该项考核成绩。

考生实际学习情况:

考生甲选择参加了《大学语文》的网络助学,并选择在2011年10月考期将课程学业综合评价成绩计入课程总成绩。在2011年10月考试开始之前,课件返回的考生各考核项得分如下:

该考生课程学业综合评价

=(85×10%+90×20%) + (91×30%) + 90×40% 

= 89.8分

最后该考生的《大学语文》笔试考试,取得了58分的笔试成绩,则该考生的课程总成绩

= 课程学业综合评价×30% + 笔试考试成绩×70%

= 89.8×30% + 58×70%

= 68分(四舍五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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