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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自考宪法学考点:社会主义的选举制度

2014年05月07日    来源: 自考365   字体:   打印
准考证

  (1)社会主义的选举制度继承了资本主义选举制度的优秀成果,更早产生于苏联,随后被大多数社会主义国家采用。

  (2)我国社会主义选举制度

  1953年颁布第一部选举法。初步确立了选举 全国人大及地方各级人大代表的原则和方法。

  1979年7月通过全国人大与地方各级人大选举法,扩大了普选和直接选举的范围,改进了选举的程序和方法。

  此后,该选举法又历经1982年、1986年、1995年、2004年、2010年五次修改。

  2010年对选举法进行的重大修改,进一步体现了选举制度的平等原则,全国各级人大代表名额,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以及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进行分配。

  【注意】考生做历年试题时须注意剔除新选举法颁布之前的旧的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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