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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自考知识产权法考点:外观设计

2014年04月29日    来源: 自考365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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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观设计

  一、外观设计的概念

  1、专利法所称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2、对外观设计理解的要点:

  (1)附载外观设计的产品必须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2)外观设计必须是与独立的具体的产品合为一体的新设计;

  (3)附载外观设计的产品必须能够在工业上应用;

  (4)外观设计必须能够使人产生美感,即通过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而创作出来的外观设计被用以装饰物品,能够使人的视觉触及后产生一种愉悦的感受。

  二、外观设计与发明实用新型三者之间的关系

  1、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是发明创造的三种不同形式,一旦被批准为专利,就是三种不同形式的专利,但三种形式间有密切联系。

  2、就某项发明创造提出发明专利申请后,可以将这一主题的专利申请转换成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或者提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后,可以将这一主题的专利申请转换成发明专利申请。

  3、三种不同形式的转换,不仅在法律上成立,实践中也可行,但任何一项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权,决不能重复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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