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自考政治学概论考点:立法机关
立法机关
1、立法机关即议会或称国会,是资本主义时代的产物,更早产生于英国,在英国、美国、法国三国的议会机构和议会制度,是资本主义国家立法机关和立法制度的典型代表。
现代资本主义各国议会组织结构,一般有“一院制、两院制”两种形式,大多为两院制。
两院制的如“英国、美国、法国、德国”,两院制即议会由两院组成,一般称为参议院、众议院,通常称为上议院、下议院。
(1)下议院议员通常按选区直接选举产生,名额按人口或选民人数依一定比例分配。
(2)上议院议员的选举办法和名额分配,有的实行直接选举(美国),有的实行间接选举(德国),有的国家也有部分任命产生、世袭或当然担任的议员(意大利)。
一院制的如“瑞典、葡萄牙、丹麦、新西兰”。
2、立法机关的主要职权是:
立法权,即以国家的名义制定、修改、废止法律的权力,其立法的程序是:“提案-审议-通过-公布”,公布法律的权力归于国家元首;立法程序的核心是审议和表决通过法律草案,是议会立法权的更重要表现。
财政权。即财政同意权,是议会控制政府税收和开支的权力。
监督权。即议会对政府及其政策和政府官员行为进行监督的权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决定和监督政府的组成;(2)在议会制国家,议会拥有倒阁权,即通过对政府不信任案时政府必须集体辞职;(3)行使弹劾权,即议会对政府高级官员个人的犯罪或严重失职行为进行控告和制裁,追究法律责任,罢免其职务或判罪;(4)行使质询权,即议员对政府的政策和政府成员所管理的事务提出口头或书面询问,要求有关者作出解释和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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