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专科)
---会计(专科)
专业计划
---
所属门类
经济
专业层次
专科
毕业学分
77
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能胜任企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基本要求
掌握本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相关的财经法规、政策;具有熟练地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分析工作的能力。
实践性环节
及要求
含实验的课程及实验所占学分:计算机应用基础(2)。
开考省市
北京
天津
上海
重庆
江苏
浙江
江西
安徽
福建
广东
广西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山西
河南
河北
新疆
主考院校
上海财经大学
重庆工商大学
南京财经大学
浙江财经学院
江西财经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
厦门大学
暨南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广西大学
哈尔滨商业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
河南财经学院
湖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