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本科)
---律师(本科)
专业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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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门类
法学
专业层次
本科
毕业学分
131
培养目标
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需要,德才兼备的律师、公证及其它法律服务等方面的高层次的专门人才。
基本要求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律师工作和其它法律服务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熟悉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应用基本理论和知识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实践性环节
及要求
开考省市
天津
上海
重庆
江西
安徽
福建
广西
黑龙江
吉林
湖南
四川
主考院校
华东政法学院
西南政法大学
宁波大学
江西师范大学
安徽大学
广西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