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教育(专科)
---音乐教育(专科)
专业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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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门类
文学
专业层次
专科
毕业学分
75
培养目标
培养合格的初级中等学校音乐教师及其他音乐工作者。
基本要求
掌握音乐教育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一定的音乐表现和音乐鉴赏能力;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能胜任初级中等学校音乐教学工作,能组织与指导其他音乐活动。
实践性环节
及要求
教育实习6周并写出实习报告。
开考省市
浙江
江西
广东
广西
河北
主考院校
华南师范大学
广西艺术学院
浙江师范大学
江西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