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门类 |
医学 |
专业层次 |
专科 |
毕业学分 |
86 |
| 培养目标 |
|
| 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医疗卫生事业和经济建设需要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从事基层临床医学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
|
|
| 基本要求 |
|
| 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临床医学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医疗技能;具有预防、医疗、保健方面的工作能力,临床诊治常见病、多发病的能力以及处理常见危急病症的初步能力。
|
|
|
实践性环节
及要求 |
|
| 1.含实验的课程及实验所占学分:人体解剖组织学(1)、病原微生物与免疫学基础(1)、生物化学(1)、生理学(0.5)、病理学(1)、药理学(1)、计算机应用基础(2);2.临床实习:时间为24周(不少于24周),其中内科8周、外科8周、妇产科4周,儿科4周,并通过考核;3.临床考核:由主考学校附属医院或主考学校指定医院(并由主考学校派出考核小组)组织严谨的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面试(可包括多媒体方法考核),着重临床实际技能考核;考生可选择内科、外科、妇产科或儿科任何一种临床学科进行临床考核,内容包括与临床实践密切相关的理论考试及临床实际应用的技能。 |
|
|
| 开考省市 |
|
| 主考院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