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专科)
---保险(专科)专业计划---
 所属门类
经济
专业层次
专科
毕业学分
73
 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能够从事保险业务与管理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基本要求
掌握本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熟悉保险业务和相应法规;具有较强的开拓、承办保险业务的能力。
 实践性环节
  及要求
含实验的课程及实验所占学分:计算机应用基础(2)。
 开考省市
北京天津福建吉林四川甘肃
 主考院校
福州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