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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2013年4月自考工作圆满结束

2013-04-26 15:24:11   文章来源: 新疆自考在线   字体:   打印
准考证

  2013年4月我区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在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各级教育行政、纪检监察、公安、保密、信息、安全等部门积极参与、通力协作下,于4月20日、21日圆满完成。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刘华、教育厅厅长吐尔逊·伊不拉音、教育纪工委书记纪检组组长阿曼古力·依明江、教育厅副厅长马文华、毛力提·满苏尔、厅长助理张布和以及乌鲁木齐市委常委、秘书长许新江等领导在相关处室领导的陪同下到乌鲁木齐市部分考点对考试组织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

  本次考试报名报考总人数73775人,报名报考总科次为170134科次,其中自学考试报考人数:44017人,116402科次;教师资格认证“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报考人数29758人,53732科次。共有5300名考试工作人员参于组考、监考和巡视工作。考试过程中,自治区自考办下派了48名巡视员赴各考点对考试组织管理、安全保密、考风考纪等考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为确保国家教育考试安全平稳实施,本次考试充分利用现有现代化信息设备,进一步强化了对试卷保密室和考场考纪考风的巡查力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属国家教育考试,为确保试卷安全保密,自试卷运达各地州保密室后,立即启用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对各地试卷保密室的试卷交接、保管、值班情况等进行24小时网络视频巡查,并将考场考纪考风实时图像备考专网传送至教育部考试中心巡查指挥系统。考试期间各级公安部门积极配合,选派人员参与试卷保密室的24小时试卷值班,纪检监察部门按照试卷保密室监控录像6小时回放制度的要求,于每天00:00点、06:00点、12:00、18:00监督,配合考试部门对保密室监控录像进行查看并认真记录录像检查情况。

  为了增强打击高科技舞弊行为的力度,自治区自考办安排相关人员对互联网不良信息进行监控,通过国家考务平台对有害信息进行上报,切实有效地保障正常秩序,确保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教育部做好考试期间应急预案突发事件的相关要求,自治区自考办利用考务指挥平台与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领导进行同时同步视频,做到对信息进行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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