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改变命运
24小时客服:4008135555/010-82335555
首页 > 考务考籍> 广东考务考籍 > 广东2012年4月自考计算器使用须知

广东2012年4月自考计算器使用须知

2012-04-05 08:41:15   文章来源: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字体:   打印
成绩查询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自学考试办公室: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课程考核要求,考生在参加201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数学(一)》等10门课程(详见附件)考试时,不能使用任何型号的计算器;其余有计算要求的课程,允许考生使用简单的、没有程序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请及时将本通知要求告知有关考生,并在每个考场公布本通知,监考时严格按要求执行。

  附件:

  2012年4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不准使用计算器的课程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1  00020  高等数学(一) 
2  00022  高等数学(工专) 
3  00023  高等数学(工本) 
4  02011  复变函数论 
5  02013  初等数论 
6  02033  数学物理方法 
7  02198  线性代数 
8  10099  近世代数 
9  11400  数学分析续论 
10  11502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三) 

  • 历年试题
  • 笔记串讲
  • 学习方法
  • 应试技巧
新人有礼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