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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09上半年自考考前事项通知

2009-04-02 11:04:52   文章来源: 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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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就2009年4月全国自学考试的部分事项特通知如下:

  1、参加2009年4月全区自学考试的考生,从2009年4月3日开始可上网打印考试座位通知单。

  2、2009年4月开始参加自学考试的新生以及申请过补办准考证的考生从4月3日开始可到指定的报名点领取长期准考证。

  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内考办发[2009] 1号《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的通知》中附件十九《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长期准考证使用规定》中的第六条“关于‘临时准考证’的办理问题”的规定:

  若出现考生丢失、漏办或准考证制作内容有误等情况,来不及补办准考证,由盟市自考办为其办理“临时准考证”,允许其参加考试。

  盟市自考办为其办理的“临时准考证”要包含考生相片、姓名、准考证号、专业、身份证号等内容。

  “临时准考证”只限当次考试有效,并在考试结束后经核对确系本人后,要及时办理长期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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