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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10年4月自考报考工作安排通知

2009-12-29 10:27:05   文章来源: 北京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办公室   字体:   打印
成绩查询

  2010年4月份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0日、11日、17日、18日进行。具体开考专业和课程详见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中“自考业务办理—综合信息查询—考试安排”栏目。本次考试的新生注册、课程报考和缴费工作全部实行网上办理,网址为:(北京教育考试院)。

  一、时间安排

  注册、报考、缴费时间:2010年1月5日至15日,逾期不予补报。

  新生照相时间和地点:2010年3月5日、6日,怀柔、门头沟、平谷、密云四区(县)和燕山照相时间为2010年3月5日,地点为注册时所选择区县的自学考试办公室。

  新生照相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本期只注册而不报考课程的考生注册信息无效,注册报考且缴费成功但未照相的考生,将取消注册、报考信息并退还报考费至缴费账户,请随下期考试重新注册报考。

  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2010年4月2日。地点为注册时所选择区县的自学考试办公室。

  查询《考试通知单》时间:网上查询时间为2010年4月3日至考试结束。查询英语专业、网络技术应用(专科)专业非笔试课程《考试通知单》的时间为3月10日至考试结束。考生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自考业务办理”——“综合信息查询”栏目,输入准考证号、报考密码即可查询所报考课程的具体考试地点,并可下载、打印《考试通知单》。

  二、报考缴费

  报考缴费实行网上支付,报考成功的标志是所报课程的缴费状态为“已缴费”。考生或助学单在报考前需先开立北京银行帐户,存款金额要足够支付本期报考费用。

  报考收费标准如下:

  1、笔试课程:30元/科次;

  2、非笔试课程见附件1。

  三、特别说明

  1、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必须办理新生注册手续,并选定专业报考相应课程。报考、缴费成功后,系统将会为该考生生成正式的准考证号,考生须凭有效身份证件和正式准考证号办理照相及其他相关手续。

  2、考生在报考笔试课程前须先选择确认区县(各专业开考区县见附件2),根据开考计划选择报考课程,确认无误后缴费。报考期间,考生可随时查询、修改和补报课程以及查询缴费状态,但不能退报课程,已报考的非笔试课程不能改报或退报,考生可直接在网上变更考试区县和增报专业(限报五个专业),不需另外缴费。报考结束后,考生仅可以查询报考信息及缴费状态。

  3、部分委托开考专业由委托开考单位(联系地址、电话详见附件3)负责集体办理注册、报考和缴费手续,考生不能自行注册、报考和缴费。

  4、2010年4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除怀柔区、燕山、密云县不开考外,其它区县均开考,考生可以选择其中任一区县报考,该课程考试时间为2010年5月8日、9日。

  非笔试课程考试时间以《考试通知单》为准。

  5、根据《教育部关于在国家教育考试前要求考生填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及有关要求的通知》精神,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在进行注册、报考的同时须确认《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未对此项程序予以确认的不能办理注册、报考手续。

  6、需要补办准考证(包括更正注册信息)的考生可于新生照相期间到注册区县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

  7、请考生参加考试时务必携带2B铅笔、橡皮及黑色字迹的签字笔。

  四、成绩发布时间

  本次考试的成绩将于2010年6月8日发布,查询网站:(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

  附件:

  1、2010年4月份自学考试开考非笔试课程及收费标准

  2、2010年4月份自学考试各专业开考区县分布表

  3、2010年4月份自学考试委托开考专业注册、报考安排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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