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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下半年沈阳自考毕业工作安排

2014-12-01 16:19:31   文章来源: 沈阳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字体:   打印
准考证

  沈阳市2014年下半年自考毕业、考籍转移和2015年4月份自考报名、2015年上半年学历认定和课程免考、自考实践课程考核报名工作即将开始。

  申请自考毕业或考籍转移的考生,可于2014年 12月2日—5日到考籍所在的区、县(市)招考办办理相关手续。

  考生办理毕业或考籍转移手续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和全部课程合格证明。其中,办理本科毕业手续的考生,如在2014年以前申请完成自考学历认定的,除携带省招考办下发的学历认定合格证书,还需携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如在2014年以后(含2014年当年)申请完成学历认定的,只需携带学历认定合格证书。

  报考2015年上半年自考实践课程考核的考生可于2014年12月11日—16日(其中13日和14日公休日除外),报考2015年4月份自考理论课程考试的考生可于2014年12月16日—23日(其中公休日20日和21日除外)通过助学单位或到指定的区、县(市)招考办办理报考手续;在2015年4月份自考理论课程考试报名期间,考生还可以办理申请学历认定和课程免考手续。

  考生办理报考手续时,须携带准考证。其中首次报考的考生只须携带有效身份证。

  考生办理学历认定手续时,须携带考前学历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准考证复印件。

  考生办理课程免考手续时,须携带考前学历证书原件和、免考证明、身份证和准考证复印件。其中,免考证明为相关等级证书或本人原毕业院校成绩单。其中,提供国家计算机等级、公共英语等级和NIT模块证书的考生,不需上交考前学历证书。考生可以登陆(沈阳招生考试网)点击“考生须知”详细查阅自考免考说明。

  参加2014年10月份自考理论课程考试的考生均可以在上述时间内到助学单位或区、县(市)招考办领取课程成绩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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