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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刑事诉讼法”复习纲要(10)

2007年09月05日    来源: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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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辩护与代理

  一、辩护人的范围: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a.律师;

  b.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c.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2.不能担任辩护人的人:

  a.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特别注意缓刑和主刑执行完毕正在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等附加刑的人,也不得担任辩护人;

  b.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如被采取逮捕、拘留、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等刑事诉讼牵制措施;

  c.无限;

  d.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律师法:离职两年内不能当辩护人);

  干扰项:人大

  e.本院的人民陪审员;

  f.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g.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某人在中国犯罪,父母是日本人,叔叔是中国人,则叔叔可当辩护人,但司法解释、教材认为父母可以)

  后四项如果是被告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法院可以准许。

  实际上证人不能当辩护人。

  贾某因涉嫌诈骗罪被D县公安机关依法拘传讯问。自被拘传之日起,贾某在侦查阶段享受有下列哪些诉讼权利?(2000年试卷二第74题)

  A.自行辩护的权利

  B.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

  C.另行委托辩护人

  D.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拒绝回答

  答案:ABD.本题考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的权利。

  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整个诉讼过程中都享有辩护权,享有自行辩护的权利,据此A入选。《刑诉法》第96条第1款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据此,B入选。《刑诉法》第93条规定:“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据此,D入选。《刑诉法》第33条规定:“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据此,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无权委托辩护人,只能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因此,C不入选。

  二、辩护人的权利与义务:

  1. 一般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辩护人了解到嫌疑人有其它犯罪行为,则辩护人不能揭发,不能拒绝辩护,可以建议嫌疑人坦白、作无罪辩护,也可以继续辩护。

  辩护人介入诉讼开始的时间

  第33条:自诉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随时可以介入刑事诉讼;公诉案件,必须等到进入审查起诉以后,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才能够介入诉讼。

  第96条:侦查阶段聘请律师开始的时间:

  (1)犯罪嫌疑人被第一次讯问之后;

  (2)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

  两个开始时间是并列的,不是同时具备的。

  侦查阶段只允许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

  侦查阶段接受聘请的律师两项权利:

  (1)有权向侦查人员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2)有权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

  四项职责:

  (1)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

  (2)代理申诉;

  (3)代理控告;

  (4)在犯罪嫌疑人被逮捕以后,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①只有在犯罪嫌疑人被逮捕以后才能够申请,而且此处指的是律师。

  ②受聘律师以自己的名义申请取保候审。

  ③申请取保候审没有对错之分,是受聘律师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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