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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年自考“中国税制”课堂笔记(6)

2008年01月04日    来源: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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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所得税制

  一。所得税制的概述

  (一)所得额,收益额,纯收益额,总收益额及其关系

  收益额_/纯收益额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所得额

  \总收益额 农业税的所得额(不扣除成本费用)

  (二)对所得额课税的评价(对所得税的评价) ☆

  1.意义/作用/优点

  (1)能使税收收入比较准确地反映国民收入的增减变化状况

  (2)有利于更好地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因其为直接税,不能转嫁,调控力度大)

  (3)有利于促进企业间的公平竞争

  2.局限性/缺点

  (1)受经济波动和经济管理水平高低的影响

  (2)应税所得额的确定困难大,稽查难度大,容易被偷漏

  (三)对所得额征税的征收制度的比较☆

  1.分类征税制和综合征税制及其区别/特点/优缺点

  (1)定义:①分类征税制是将各类所得,分别不同的来源课以不同的所得税

  ②综合征税制是对纳税人的各项各种来源所得的总额征税的一种制度。

  (2)优缺点/区别

  ①分类征税制:

  A优点:课征简便,易于按各类所得的性质采用分类税率,能够控制税源,防止偷漏税款。

  B缺点:不利于实行累进税率,难以体现按能负担的原则。

  ②综合征税制:

  A优点:可以采用累进税率,体现合理负担的原则。

  B缺点:核实所得额比较困难和复杂,容易造成偷漏现象。

  2.源泉课征法(分类征税制)与申报法(综合征税年)的区别[与上面是一道题]

  (四)所得税的种类:

  1.企业所得税(内资企业所得税,外资企业所得税) 2.个人所得税 3农业所得税

  二。(内资)企业所得税

  (一)企业所得税概念及作用/意义

  1.定义:是对我国境内企业(外企,个企除外)的生产经营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2.作用/意义/改革原则/指导思想

  (1)统一税法,公平税负,有利于企业竞争

  (2)有利于国家宏观调控和微观搞活。

  (3)有利于下一步与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合并。

  (4)简化税制,便于征管,易于操作。

  (二)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的主要征收制度

  1.纳税人:是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各种经济成分的企业和单位。

  2.税率:法定税率33%

  对规模小,利润少的企业,实行低税优惠,分两档 全年所得≤3万 18%

  3万<全年所得≤10万 27%

  3.征税对象:是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如股息,利息,租金,转让资产所得,特许权所得,营业外所得)

  (1)我国现行税制中对企业的国内外所得及其征税的规定:

  ①国内外所得要合并计税

  ②境外所得税准予抵免

  ③抵免额不得超过应纳税额

  ④抵免限额公式:

  境外所得税税款扣除限额=境内,境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来源于某外国的所得额÷应纳税境内外所得总额

  (2)我国现行税制中对联营企业所得征税的规定:

  ①联营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先就地征税然后再分配。

  ②当投资方所在地税率高于联营企业所在地税率,投资方还将补交税款,反之,不退不补。

  ③计算公式:

  来源于联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投资方分回的利润额÷(1-联营企业所得税税率)

  应纳所得税额=来源于联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投资方适用税率

  税收扣除额=来源于联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联营企业所得税率

  应补所得税额=应纳所得税额-税收扣除额

  4.计税依据:应纳所得税额(即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允扣除项目的余额)

  (1)基本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和损失±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2)收入总额的确定=纳税人的各项收入之合

  (3)成本费用列支范围_/准予扣除项目 P167

  \不准予扣除项目 P169

  (4)资产的税务处理: ①固定资产折旧 ②无形资产的摊销

  (5)应纳税所得额的具体计算公式 P172

  5.关联企业之间转移利润避税的防治

  (1)关联企业的认定 P173

  (2)对关联企业业务往来的限定原则(市场交易原则)

  (3)反避税措施

  6.税收优惠

  7.征管

  三。外资企业所得税(外资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一)国际税收的基本范畴/问题

  1.涉外税收与国际税收及其区别

  (1)涉外税收:是国家税收的组成部分,是对本国境内的外国纳税人征税。

  国际税收:是指由于对跨国所得征税而带来的有关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2)区别: ①性质不同,前者属于征税问题,后者属于税收分配问题。

  ②体现的关系不同,前者体现征税人与纳税人的关系,后者体现不同国家的征税人之间的关系。

  2.税收管辖权的概念及其种类

  (1)定义:是一国政府在征税方面所行使的管辖权力,是国家主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种类: ①地域管辖权(收入来源地管辖权)依据属地原则 P179

  ②公民管辖权(居住国管辖权)依据属人原则 P179

  3.国际双重征税概念,产生的原因及其危害性

  (1)定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向同一跨国纳税人的同一跨国所得所进行的交叉重叠征税。

  (2)原因: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在同时采用着居民管辖权和地域管辖权,税收管辖权重叠。

  (3)危害性:①使跨国纳税人承担双重税负,压抑了跨国投资的积极性。

  ②不利于国际投资的自由流动,影响了国际资金的充分运用

  ③对国际间的技术交流不利,限制了国际经济交往,不利于对落后地区的经济开发。

  4.国际重复征税的解决办法

  (1)税收抵免:

  ①定义:居住国政府准许本国居民以其缴纳的非居住国所得税抵免一部分应缴纳的居住国所得税。

  ②种类:

  A直接抵免,适用于个人及统一核算的经济实体的抵免。

  居住国应征所得税=[(居住国所得+非居住国所得)×居住国税率]-允许抵免额

  B间接抵免,适用于不同经济实体之间所缴纳的所得税的抵免(子公司)

  (2)税收饶让:指居住国政府对本国纳税人在非居住国得到减免的那一部分所得税,同样给予抵免待遇,不再按本国规定的税率补征。

  (二)我国现行新建立的涉外税收制度

  1.建立的原则:“维护国家权益,税负从轻,优惠从宽,手续从简”

  2.修改合并两个涉外企业所得税法及其意义

  (1)内容

  (2)意义:①统一了税率,有利于投资方式和计算投资效益

  ②统一了税收优惠政策,利于引导外资投向,更好地为发展我国国民经济服务。

  ③统一了税收管辖原则,便于我国对外合理地行使税收管辖权

  3.对我国现行涉外税收制度的评价★

  (1)保持了税收制度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即不增税负不减优惠)

  (2)体现了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及鼓励生产性投资

  (3)实现了“三个统一”

  (4)不仅减少了税制结构,而且进一步健全了涉外税收立法,更好地适应和促进了对外开放的发展。

  (5)标志着中国涉外税收法制建设具有了突破性发展

  4.外商企业所得税征收制度

  (1)纳税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2)税率:33%,其中企业所得税30%,地方所得税3%.

  (3)征税对象:在中国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4)计税依据:应纳税所得额

  ①计算公式190理解记忆更基本含义:收入-费用=利润

  ②成本费用的列支范围:准予列支P192,不准予列支P191(同内资)

  ③资产的税务处理193同内资

  5.对关联企业转移利润避税的防止

  (1)关联企业的认定

  (2)业务往来的限定原则:市场交易原则:公平成交价,营业常规

  (3)反避税措施P198

  (4)重要意义(防避税):

  ①转移利润避税是国际上常见的现象,必须通过立法,加强税收行政管理。

  ②是侵害我方权益的行为,必须采取措施,堵塞漏洞。

  ③反避税既可严肃税法,又可维护正常经济秩序,保护正当经营。

  ④可以维护公平税负的原则,保障经营者合法权益。

  ⑤反避税是国际间的普遍作法。

  6.我国现行外资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四。个人所得税(一)概述

  1.定义:是对我国居民的境内外所得和非居民来源于我国的个人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2.制定新的个人所得税的必要性。

  (1)涵义:“三税合一”

  (2)必要性:是为了解决现行法规与形式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 ☆

  3.制定新的个人所得税法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指导思想:简化税制,公平税负,强化管理,完善制度。

  原则: (1)在保持政策连续性的前提下适当加以调整。

  (2)调节高收入,缓解个人收入差距悬殊的矛盾。

  (3)从中国实际情况出发,借鉴国外的有益做法。

  (二)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制度

  1.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1)纳税人:

  ①居民: A有住所的个人 B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

  ②非居民: 无住所又不居住或无住所居住不满1年,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个人。

  (2)征税范围:①对居民:来源于境内外的全部所得 ②对非居民:来源于中国的所得

  (3)对于居民的境外所得,实行税收抵免

  ①准允抵免的应是纳税人实缴税款

  ②准允抵免的税款不能超过限额(按国内税率计算的税额)

  ③在境外实缴税款低于扣除限额的应补交;超过扣除限额的其超过部分不得在当年抵扣,但可以在以后5年内抵扣。

  2.征税对象:纳税人取得的全部个人所得P212

  3.计税依据: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费用扣除标准P213

  4.税率: P215

  (1)工资,薪金所得 5%~45%九级超额累进 首先减800元扣除额

  (2)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5%~35%五级

  (3)稿酬,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 20%

  稿酬减征30% 例:甲: (3600-800)×(1-30%)×20% 4000元以下情况

  乙: 6400×(1-20%)×(1-30%)×20% 4000元以上情况

  劳务报酬一次收入畸高的,加成征收: 2万<收入≤5万 加征五成(50%),加征后税率为30%

  收入>5 万 加征十成(100%),加征后税率为40%

  5.减免税

  6.征收管理:

  征收方法:源泉扣缴,个人自行申报

  纳税期限:次月7日内

  五。农业税

  (一)概述

  1.概念:是国家向一切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2.种类: 农作物税(狭义的农业税) \

  牧业税         -都是农业收入税

  特产税        /

  3.农业税的政策原则及其实现措施

  (1)兼顾国家积累和农民需要的原则

  涵义:在农业收入分配上,正确处理国家与农民的关系,及国家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农民的局部利益和眼前利益的关系。

  措施:①合理确定农业税的征收总额 ②稳定负担,一定几年不变 ③规定更高负担率 ④严格控制农业税以外的其他负担

  (2)合理负担的原则

  涵义:即要处理好农民内部各纳税人之间的分配关系,使农业税征收总额在各类纳税人之间的税收负担合理平衡。

  措施:

  ①要解决好地区之间的矛盾,即富裕地区,平原地区税负从高;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税负从低。

  ②要解决好农作物之间的矛盾,对粮食作物的税负从低,对经济作物的税负从高。

  ③要解决好同一地区不同纳税人之间的矛盾,使其负担能力与收入水平相适应。

  (3)鼓励增产的原则

  涵义:即要通过对农业税的征收,促进农业的发展。

  措施:①在计税依据上,按土地的常年产量计征,一定几年不变。

  ②在稳定负担上,国家不参与农业增产部分的分配,增产部分全归农民所有。

  ③在农业税的减免规定上,对兴修水利,开垦荒地的收入给予免税。

  (二)农作物税的征收制度

  1.纳税人:是集体所有制的基本核算单位,各类农场,有农业收入的企事业单位和寺庙,及个体经营者和有农业收入的其它公民,个人。(一切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2.征税对象:农业总收益(即不扣除任何物化劳动和活劳动消耗的农业总收入)。

  3.计税依据及其意义:

  计税依据:即根据土地的自然条件和当地的一般生产经营情况核定的正常年景下,农作物正产品的收获量。

  意义: (1)可以做到增产不增税,激发农民增产积极性

  (2)便于农民事先了解自己的负担水平,便于规化。

  4.税率:我国农业税实行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在实际运用中,又有平均税率和纳税人的实际税率两种。

  5.优惠和减免

  6.应征入库粮食数=应税土地面积(亩)×每亩常年产量×税率-减免税额

  (三)牧业税的征收制度

  1.涵义:是国家对牧业区,半农半牧区,主要从事畜牧业生产,有牧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2.纳税人:牧区,半农半牧区从事牧养规定应税牲畜的单位和个人。对半农半牧区,按主营业征税,且征一不征二。

  3.征税对象:仅限于大牲畜中的马,牛,骆驼,绵羊,山羊等五种。

  4.计税依据:从价计征:即按纳税单位的畜牧业总收入计征(不扣成本费用)

  从量计征:即按牲畜头数计征。

  5.税率:定额,比例。

  6.征收管理

  (四)农业特产税

  1.涵义:是国家向从事农业特产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农业税。

  2.范围:烟叶,园艺,水产,林木,牲畜,食用菌,其他。

  3.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从事应税农业特产品的生产,进口,收购的单位和个人。

  4.税率:考虑因素: (1)减轻农民负担 (2)稳定地方财政收入

  种类: (1)全国统一税率 (2)地方自定税率 (3)适用税率

  5.计税依据

  6.减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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