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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年“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串讲(二)

2007年03月15日    来源: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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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简答题

  1.简述联系的客观性、普遍性和多样性及其意义。P62(重点)

  联系的客观性是指联系是客观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联系的普遍性是指,世界上任何事物都不能孤立存在,都同周围的其他事物联系着;每一个事物内部的各个要素也不能孤立存在,都同其他要素联系着;整个世界是一个万事万物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而不是各种孤立的事物的机械堆积、凑合。

  联系的客观性和普遍性要求我们用联系的观点看世界。

  联系的多样性是指联系有内部联系和外部联系、本质联系和非本质联系、必然联系和偶然联系、主要联系和次要联系、直接联系和间接联系,等等。

  2.简述系统的含义及其主要特征。P64-P65(重点)

  系统是指相互联系的若干要素按一定方式组成的统一整体。

  系统具有如下特征:

  首先是整体性,这是系统的更本质特性。

  其次是结构的有序性,即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的联系是有组织的,遵循一定的顺序和规则,而不是杂乱无章的。

  更后是内部结构趋向优化的特性,即系统内部各要素的结合趋向于强化系统的整体功能。

  3.如何识别和判断新旧事物的标志。P67-P68(重点)

  区分新旧事物的根本标志是看它是否符合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否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途。

  4.为什么说新生事物是不可战胜的或者为什么新事物必然战胜旧事物。P68共三点(重点)

  新事物是不可战胜的,这是由事物发展的辩证本性决定的。

  第一,新事物符合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途,而旧事物则不符合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丧失了其存在的必然性。

  第二,新事物优越于旧事物。

  第三,在社会领域中,新事物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要求,因而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所以它必然战胜旧事物。

  5.简述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对立和根本分歧。P69-P71(重点)

  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是两种根本对立的发展观。它们的对立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唯物辩证法用普遍联系的观点看世界,形而上学则用孤立的观点看世界。

  第二,唯物辩证法用发展变化的观点看世界,形而上学则用静止不变的观点看世界。

  第三,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形而上学则否认矛盾的存在。

  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根本分歧和斗争焦点则在于是否承认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6.为什么说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P71(重点)

  第一,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发展变化的内在动力。

  第二,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于唯物辩证法的其他规律和范畴的中心线索,是理解它们的钥匙

  第三,矛盾分析方法是根本的认识方法。

  第四,承认不承认对立统一规律以及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是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对立的焦点和根本分歧。

  7.什么是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及其关系。P72-P74(重点)

  (1)矛盾的统一性是指矛盾双方互相联系的性质,它包括两方面的含义:第一,矛盾双方相互依存,就是矛盾双方互为存在的前提。第二,矛盾双方相互贯通,是指矛盾双方存在着由此达彼的桥梁。

  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对立的性质。

  (2)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结的。

  首先,同一性和斗争性是有区别的,是矛盾的两种相反的基本属性,它们在事物矛盾的运动中所处的地位是不同的,矛盾的同一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矛盾的斗争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其次,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又是互相联结、不可分离的。

  一方面,同一性包含斗争性的同一性,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另一方面,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没有同一性也就没有斗争性。

  8.简述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含义和意义。P76-P77(重点)

  (1)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

  承认矛盾的普遍性,是坚持辩证法的前提。

  (2)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的矛盾及每个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

  矛盾特殊性的原理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分析矛盾的特殊性就是坚持矛盾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方面,分析矛盾的特殊性是正确认识事物的基础。另一方面,分析矛盾的特殊是正确解决矛盾的关键。

  9.简述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P74(重点)

  矛盾的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第一,矛盾双方相互依存,使事物保持相对稳定性,为事物的存在和发展提供必要的前提。

  第二,矛盾双方互相吸取有利于自身的因素而得到发展。

  第三,矛盾的同一性规定了事物向着对立面转化的基本趋势。

  10.简述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P74-P75(非重点)

  矛盾的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也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它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第一,在事物量变过程中,斗争推动矛盾双方的力量对比和相互关系发生变化,为质变做准备。

  第二,在事物质变过程中,斗争突破事物存在的限度,促成矛盾的转化,实现事物的质变。

  11.简述唯物辩证法是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P80-P81(重点)

  “两点论”,就是认识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既要看到主要矛盾,又不忽视次要矛盾;在认识某一矛盾时,即要看到矛盾的主要方面,又不忽视矛盾的次要方面。如果只看到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忽略了次要矛盾和矛盾的次要方面,就会陷入片面性而犯“一点论”的错误。“重点论”就是认识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时,要着重抓住它的主要矛盾;在认识某一矛盾时,要着重把握矛盾的主要方面。如果不分主次轻重、不抓重点,就会犯“均衡论”的错误。“两点论”和“重点论”是相互包含、辩证统一的。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就是看问题、办事情既要全面,又要善于抓住重点。

  12.简述质、量、度的含义及把握度的意义。P81-P83(重点)

  质是指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内在规定性。

  量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程度、速度等可以用数量来表示的规定性,以及它的构成成分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

  度是事物保持自己质的数量限度(或范围、幅度),它体现着质和量的对立统一。

  掌握事物的度对于认识和实践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只有认识了事物的度,才能准确把握事物的质。其次,只有准确把握事物的度,才能提出指导实践活动的正确准则,坚持适度原则,防止“过”或“不及”。

  13.质和量的关系怎样?P82倒数第二段(重点)

  质和量是事物两种不同的规定性,二者是互相依赖、互相制约的。一方面,质是量的基础,世界上没有无质之量,量总是一定质的量,质还规定着量的活动范围。另一方面,质总是一定量的质,没有一定的量,也就没有质,量制约着质。这种质与量的相互依赖、相互制约充分体现在“度”中。

  14.简述质变和量变的含义及其基本形式。P83-P86(重点)

  量变是指事物量的规定性变化,即事物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

  质变是指事物质的规定性的变化,即事物由一种质态到另一种质态的飞跃。

  事物的量是很多方面的,量变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但从引起质变的角度来看,量变的基本形式可分为两种:一种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另一种是事物的构成成分的排列组合和结构形式上的变化。

  事物的质是各不相同的,质变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但从质变过程是否发生对抗即外部冲突的角度看,质变的基本形式可分为两种:爆发式飞跃和非爆发式飞跃。

  15.量变和质变相互渗透的主要表现是什么?P86-P87(重点)

  量变和质变的相互渗透,表现为总的量变过程包含着部分质变,质变过程中有量变,这也是量变和质变复杂性的表现。

  总的量变过程中的部分质变,有阶段性部分质变和局部性部分质变两种情形。

  质变过程中包含着量变,即包含着新质要素在量上的迅速扩张,旧质要素在量上的迅速消亡。

  16.简述肯定和否定及两者的关系。P87(重点)

  肯定方面是事物中维持其存在的方面,即肯定事物为它自身而不是他物的方面。

  否定方面是指事物中促使其灭亡的方面,即破坏现存事物使它转化为他物的方面。

  肯定和否定是对立的统一。肯定和否定是事物内部两种相反的方面、趋势,它们是对立的。同时,肯定与否定又是统一的。一方面,肯定和否定相互依存。另一方面,肯定和否定相互渗透。

  17.简述辩证否定观和形而上学否定观的对立的具体表现。P88-P89(重点)

  形而上学的否定观与辩证法的否定观上根本对立的,它的主要错误在于:第一,它认为否定不是事物的自我否定,而是外力强加于事物的。

  第二,它把否定看成是对事物的消灭,是发展中的中断。

  第三,它把肯定和否定绝对地对立起来,认为肯定就是绝对的肯定,就是肯定一切;否定就是绝对的否定,就是否定一切,全盘抛弃。

  18.简述原因和结果的含义及其辩证关系和意义。P93-P94(重点)

  (1)原因和结果的联系是事物或现象之间引起和被引起的联系。引起一定现象的现象是原因,由原因引起的现象是结果。

  (2)原因和结果之间的关系是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

  首先,原因和结果是对立的。在具体的因果联系中,原因就是原因,结果就是结果,二者不能混淆和颠倒。这是原因和结果区别的确定性。

  其次,原因和结果又是统一的,表现在:

  第一,原因和结果是相互依存的。

  第二,原因和结果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第三,原因和结果是相互作用的。

  (3)意义

  掌握原因和结果辩证关系的原理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只有找出某一事物或现象产生的原因,才能认识其本质和规律,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

  其次,正确把握因果关系才能很好地总结经验教训。

  19.什么是现实性和可能性,把握可能性要分清哪几种情况?P98-P99(重点)

  现实性是指一切包含内在根据的、合乎必然性的存在,是事物和现象的种种联系的综合。

  可能性是指包含在现实事物之中的、预示着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

  把握可能性要分清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要分清可能性和不可能性。

  第二,要分清现实的可能性和抽象的可能性。

  第三,要分清两种相反的现实可能性——好的可能性和坏的可能性。

  第四,要分清可能性的大小。

  20.简述可能性和现实性的含义和辩证关系及其意义。P99-P100(重点)

  (1)含义

  现实性是指一切包含内在根据的、合乎必然性的存在,是事物和现象的种种联系的综合。

  可能性是指包含在现实事物之中的、预示着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

  (2)二者的辩证关系

  可能性和现实性之间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首先,可能性和现实性之间有着明显的区别和对立。现实性是业已实现了的当下的客观实在,可能性则是目前尚不存在,以后才会出现(或并不一定能出现)的东西。

  其次,可能性和现实性又是统一的。一方面,二者相互依赖,不可分离。另一方面,可能性和现实性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3)意义

  掌握可能性和现实性辩证关系的原理具有重大意义

  首先,可能性不等于现实性,一切工作都要从现实出发,而不要从可能出发。

  其次,为了使好的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我们必须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上,自觉发挥主观能动性。

  21.简述内容和形式的含义、辩证关系及其意义。P100-P102(重点)

  (1)内容是指构成事物的一切要素的总和,也就是事物的各种内在矛盾,以及由它们所规定的事物的特性、成分、运动过程和发展趋势的总和。形式是指把内容诸要素统一起来的结构或表现内容的方式。

  (2)内容与形式的关系不仅是对立统一的关系,而且是相互作用的关系。

  内容与形式是对立的统一。内容和形式是现实事物的内在要素和结构方式这两个不同方面,两者是对立的。同时,内容和形式又是相互依存的。任何内容都具有某种形式,离开了形式,内容就不能存在;任何形式都是一定内容的形式,离开了内容就没有形式。

  内容和形式又是相互作用的。第一,内容决定形式。

  第二,形式对内容有重大的反作用。

  第三,内容和形式是相互作用构成两者的矛盾运动。

  (3)掌握内容和形式辩证关系的原理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内容决定形式。我们在观察处理问题时,必须首先注意事物的内容。

  其次,形式对内容有反作用。我们不能忽视形式,选择、利用和创造适当的形式,促进内容的发展,把充实的内容和恰当的形式结合起来。

  22.简述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P54第一段(重点)

  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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