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改变命运
24小时客服:4008135555/010-82335555
当前位置:首页> 法学 > 06年4月自考“公证与律师制度”笔记(11)

06年4月自考“公证与律师制度”笔记(11)

2007年05月24日    来源:   字体:   打印
成绩查询

  二、房屋买卖合同公证的程序

  (一)当事人申办房屋买卖合同公证的手续

  (二)公证机构对房屋买卖合同公证事务审查的重点内容

  1.当事人的身份、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

  2.买卖房屋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3.卖方是否有出卖房屋的所有权,有无产权纠纷;共有房屋是否征得了共有人的同意,共有人是否放弃了优先购买权。

  4.有关批准手续是否齐备,证明材料是否齐全。

  5.买卖价格是否公平、合理、合法。

  6.买方是否具有购买能力;分期付款的,还要审查买方资金是否已经落实。

  7.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内容是否真实、合法,符合法定条件的,即可出具公证书。

  三、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应当注意的问题

  1.我国城市房屋的宅基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房屋的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不得与房屋一并作价买卖。

  2.按照国家现行政策,国家对房价有统一标准的,买卖双方应按国家标准定价;无统一标准的,可由买卖双方议定价格,并应送房管部门评议批准。

  3.因规划建设已列入拆迁范围的私有房屋,自拆迁公告公布之日起,不得再行买卖。

  4.出卖已出租的房屋,有关法律要求出卖人必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并且对租赁房屋人的住房问题已有了妥善安置。

  5.产权人已死亡尚未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的房屋,公证机构应说服教育当事人先申办继承权公证,然后再申办房屋买卖合同公证。

  6.当事人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后,还需要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变更登记手续的,应当在出具公证书之日起2个月内,到房地产管理机关申办。

  第五节 赠与合同公证

  一、赠与合同公证的概念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所有的或者有权处分的财产无偿地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而达成的协议。

  赠与合同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签订的赠与合同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予以司法证明的活动。

  二、赠与合同公证的程序

  (一)当事人申办赠与合同公证的手续

  (二)公证机构办理赠与合同公证审查的重点内容

  1.审查赠与人的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

  2.审查所赠财产的产权。

  3.审查赠与人的赠与行为与受赠人接受赠与的行为是否是真实意思表示。

  4.审查赠与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合同条款是否明确、完备。

  (三) 办理赠与合同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公证机构在办理赠与合同公证时,应向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宣讲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以便当事人了解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从而保证赠与合同的顺利履行。

  第六节 抵押贷款合同公证

  一、 抵押贷款合同公证的概念

  抵押贷款合同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当事人签订的抵押贷款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予以司法证明的活动。

  二、 抵押贷款合同公证的程序

  (一)当事人申办抵押贷款合同公证的手续

  (二)公证机构办理抵押贷款合同公证事务审查的重点内容

  1.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充分。

  2.抵押贷款合同条款是否完善、合法、文字表达是否准确。

  3.贷款人的资格及是否有发放本次贷款的权利。

  4.借贷的用途是否符合规定。

  5.抵押人对抵押的财产是否拥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设定抵押的财产是否为法律所允许,有没有重复抵押的情况。

  6.法律规定该项抵押需向有关部门批准的,是否已获批准。

  7.合同中有强制执行约定的,当事人对该项约定的法律后果是否明确。

新人有礼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