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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年4月自考“管理会计”资料(4)

2007年05月08日    来源: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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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变动成本法

  第一节 变动成本法与完全成本法的区别(简答、多选)

  一、产品成本组成的不同

  在产品成本组成存在的差别的理论依据是:

  (1)变动成本法之所以在计算产品成本和存货成本时,只包括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变动制造费用。而将固定性制造费用作为期间成本,全额列入损益表,从当期的销售收入中扣除。其理由是:产品成本和期间成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应明确区分。产品成本是指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随产量而变动。根据这一原则,只有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变动性制造费用是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随产量变动,所以产品成本只包括这三大部分。固定性制造费用主要是为企业提供一定的生产经营条件而发生的,这些生产经营条件一经形成,不管其实际利用程度如何,有关费用照样发生,同产品的实际生产没有直接联系,并不随产量的增减而增减。也就是,这部分费用所联系的是会计期间,而不是产品,它只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消逝,其效益不应递延到下一会计期间,而应在费用发生的当期,全额列作期间成本,从本期的销售收入中直接扣件。

  (2)完全成本计算的理论依据是,凡是同产品生产有关的耗费都应计入产品成本。固定性制造费用是为保持一定的经营条件而发生的,也就是同形成企业生产能力正常维护相联系,他们认为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不仅要消耗一定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变动性制造费用,同时要消耗一定的生产能力,如果没有厂房、没有基本组织机构,不开动机器设备,产品就生产不出来。所以为提供生产能力所发生的固定性制造费用也应同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变动性制造费用一样都是产品成本的组成部分,随产品而流动。也就是说,如果产品销售出去,汇集于产品上的成本也应转为本期的销售成本,以确定本期的收益;假如产品没有销售出去,构成期末存货,那末汇集于产品上的成本也应结转于下一期,等到下期销售后,才结转到销售成本。

  二、在“产成品”与“在产品”存货估价方面的区别

  三、在盈亏计算方面的区别

  (一)产销平衡的情况

  在产销平衡的情况下,两种成本计算方式所确定的分期损益是相同的。

  按完全成本法确定的净收益=按变动成本法所确定的净收益

  期末存货量=期初存货量

  本期生产量=本期销售量

  M全=M变

  (二)产销不平衡的情况

  1、本期生产量大于销售量。

  按完全成本法所确定的净收益>按变动成本法所确定的净收益

  期末存货>期初存货 M全>M变

  按变动成本法计算,本期所发生的固定性制造费用全额从本期销售收入中扣除;而采用完全成本法计算,在生产量大于销售量时,意味着本期生产的产品没有全部销售出去,产成品的期末存货增加,它会带走一部分本期发生的固定性制造费用,也就是说本期发生的固定性制造费用中有一部分由销售成本吸收,从本期的销售收入中扣除,其余部分则以期末存货形式结转到下期,可见,从本期销售收入中扣减的固定性制造费用就不是全额了。所以,在销售收入一样的情况下,采用变动成本法扣除了全部的固定性制造费用,而采用完全成本法仅扣除了部分的固定性制造费用,当然由此所确定的净收益前者会小于后者。

  2、本期生产量小于销售量。

  按完全成本法所确定的净收益<按变动成本法所确定的净收益

  期末存货<期初存货 M全<M变

  按变动成本法计算,本期发生的固定性制造费用要全额从本期销售收入中扣减;但按完全成本法计算,在本期生产量小于销售量的情况下,则意味着期末产成品盘存减少,本期销售的产品中不仅包括了本期生产的产品,而且包括了上期结转下来的产成品。可见,本期产品销售成本中不仅包括本期发生的全部固定性制造费用,同时还包括了上期产成品所结转下来的固定性制造费用。正因为这样,所以在销售收入一样的情况下,前者扣除的成本少,后者扣除的成本多,当然由此所确定的净收益,前者会大于后者。

  (1)当本期生产量和销售量相等时,不管采用变动成本法或全部成本法,其确定的分期损益是相同的。

  (2)当本期生产量大于销售量时,完全成本法所确定的净收益一般大与变动成本法所确定的净收益。

  (3)当本期生产量小于销售量时,按完全成本法所确定的净收益小于按变动成本法所确定的净收益。

  第二节 对变动成本法与完全成本法的评价

  一、对完全成本法的评价

  优点:(1)采用完全成本法的优点,可以鼓励企业提高产品生产的积极性。因为产量越大,单位产品分摊的固定成本会越少,从而单位产品成本随之降低。

  (2)有利于编制对外财务报表。

  缺点:按完全成本法计算,由于其中掺杂了人为的计算上的因素,使得利润的多少和销售量的增减不能保持相应的比例,因而不易为管理部门所理解,不便于为决策、控制和分析直接提供有关的资料。

  综上所述可见,完全成本法所确定的净收益,不能真实反映销售量——成本——利润之间的正常关系,往往会出现假象。正如上面所述的,在销售单价、成本不便的情况下,销售量相同,净收益不同;销售量增加,净收益反而减少;期末存货增加,销售量减少,净收益增加。

  二、对变动成本法的评价(1999多选、2003多选)

  优点:(1)所提供的成本资料能较好地符合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易于为管理部门所理解和掌握。(2)能提供每种产品盈利能力的资料,有利于管理人员的决策分析。(3)便于分清各部门的经济责任,有利于进行成本控制与业绩评价。(4)简化了产品成本计算。

  缺点:(1)变动成本计算不符合传统成本概念的要求。(2)所确定的成本数据不符合通用会计报表编制的要求。(1999单选)(3)所提供的成本资料较难适应长期决策的需要。

  三、变动成本法与完全成本法结合应用的问题(1999名词“存货中固定性制造费用”)

  合理的做法是:把日常核算建立在变动成本计算的基础上,对在产品、产成品账户均按变动成本反映,同时另设“存货中的固定性制造费用”账户,即把所发生的固定性制造费用先计入这一账户;期末,把其中应归属于本期已销售产品的部分转入“收益汇总”账户,并列入损益表,作为本期销售收入的一个扣减项目;而其中应属于期末在产品、产成品部分,则仍留在这个账户上,并将其余额附加在资产负债表上的在产品、产成品项上,使它们仍按所耗费的完全成本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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