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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河南自考法律专业(本科)课程设置

2008-03-06 09:53:00   文章来源: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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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程代码:030106

  主考学校:郑州大学

  开考形式:面向社会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1 0004 毛泽东思想概论 2  
2 0005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3 0015 英语(二) 14  
4 0167 劳动法 4  
5 0226 知识产权法 4  
6 0227 公司法 4  
7 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8 0230 合同法 5  
9 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10 0249 国际私法 4  
11 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  
12 5680 婚姻家庭法 3  
13 0169 房地产法 3 考外语者,任选考3门,计9学分以上;不考外语者,须考完全部6门
14 0233 税法 3
15 5678 金融法 4
16 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17 0263 外国法制史 4
18 0264 中国法律思想史 4
19 0243 民事诉讼法学 5 B、C类考生须加考
20 5677 法理学 7 C类考生须
加考
21 5679 宪法学 4
22 0242 民法学 7
23 0245 刑法学 7
24 6999 毕业论文(实践) 0 不计学分

  说明:

  1、不考外语者须加考三门课程,即考完全部选考课程。

  2、毕业论文(实践)为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应考者依据培训与考核基本要求进行撰写与答辩。论文题目范围由主考学校选定公布,应考者任选其中一题写作,篇幅一般在8000字左右。论文必须由应考者本人独立完成,且观点明确,结构合理,论述有据,文字通顺。论文由主考学校组织评阅和答辩。

  3、报考类别

  A类考生:凡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法律、经济法学、行政法学、律师等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者可直接报考本专业(不考加考课程)。

  B类考生:监所管理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民事诉讼法学”课程。

  C类考生:其他专业的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五门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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