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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浙江自考法律(高起点本)专业新旧考试计划顶替表

2008-02-21 15:35:00   文章来源: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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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名称:法律[高中起点本科](2030106)

  主考院校:宁波大学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旧计划可顶替课程名称
1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2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4  
3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4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5 00015 英语(二) 14  
6 04729 大学语文 4 大学语文(本)
7 05677 法理学 7 法理学(一)
8 05679 宪法学 4 宪法学(一)
9 00223 中国法制史 5  
10 00245 刑法学 7  
11 00242 民法学 7  
12 00260 刑事诉讼法学 4  
13 00243 民事诉讼法学 5  
14 00261 行政法学 5  
15 00244 经济法概论 6  
16 00247 国际法 6  
17 00249 国际私法 4  
18 0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19 00226 知识产权法 4  
20 0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  
21 00230 合同法 5  
22 00227 公司法 4  
23 00167 劳动法 4  
24 0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25 05680 婚姻家庭法 3 婚姻家庭法(一)
26
27
05678 金融法



4 金融法(一)
00263 外国法制史 4  
00265 西方法律思想史 4  
00233 税法 3  
00258 保险法 3  
00169 房地产法 3  
00264 中国法律思想史 4  
00257 票据法 3  
0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28 21069 毕业论文 10  
总计学分 139  

  说明:

  1、“00015英语(二)”课程须参加我省教育考试机构组织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笔试。考生可以免考英语(二),但须在本专业选修课程中加考14学分的课程,或在其他专科起点本科专业中选考不低于14学分的若干专业课程。免考英语(二)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2、凡通过原设置的公共政治课程的,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凡通过“马克思主义原理”课程考试的,不再参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的考试;凡通过“中国革命与建设”课程考试的,不再参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和“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的考试;凡通过“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考试的,不再参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考试。

浙江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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