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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修订自考行政管理学专业(独本)考试计划

2006-11-22 13:21:00   文章来源: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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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行政管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自开考以来,为我区培养了大批行政管理方面的人才。为更好地适应行政管理学专业的发展要求,培养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根据全国考委和全国考办的有关通知精神,自治区自考委决定对行政管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的考试计划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考试计划见本网站“自考政策”栏目。其它有关事项如下:

  一、修订后的考试计划自下发后开始执行。

  二、从 2006年下半年开始,考生应按修订后考试计划的要求申请毕业。

  三、考生在 2006年底前按原考试计划报考并考试合格的课程,可以按修订后考试计划中的说明顶替调整后的课程。从2007年开始,不得再按原专业计划报考。

  四、因行政管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不再设置原有的其中 4门课程,自治区自考办决定取消2007年原安排该专业的以下课程考试:

  (一) 1月考试的“0341公文写作与处理”;

  (二) 4月考试的“0040法学概论”和“0107现代管理学”;

  (三) 10月考试的“0341公文写作与处理”和“3349政府经济管理概论”。

  但其它专业如设置有上述课程的,原来的考试安排不变。调整 后的考试安排见本网站“考试安排”栏目。

  另外,根据 全国考办通知:

  (一)在“ 0317国家公务员制度”课程新大纲和新教材正式出版前,从2007年开始,该课程考试内容除使用原大纲和教材外,须增加《公务员法》的内容;

  (二)《公务员法》内容在“ 0317国家公务员制度”试卷中所占比例不超过10%;

  (三)对于“ 0317国家公务员制度”原大纲和教材中与《公务员法》不一致的内容,命题将以《公务员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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