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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4月自考12日开始 考生切记5个时间点

2008-04-11 09:04:00   文章来源: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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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周末4月自考将拉开帷幕,市自考办相关老师提醒,考生一定要记准5个考试时间点。

  考前20分钟考生持准考证等有关证件进入考场。在入考场时,考生要将复习资料、手机等与考试有关的材料放在指定位置,若带进考场,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属于违规。

  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才能开始答题。提前答题也属于违规。

  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这点特别要提醒考生注意,开考铃声响过后,有些考生认为15分钟内仍可进入考点,为了多看几道题,而在考点外又逗留了三五分钟。实际上,一旦因为找考场耽误了时间,就有可能迟到,影响整门课考试。

  开考60分钟后,经监考老师许可,考生才能交卷离开考场。需要注意的是,考生一旦离开考场,不得再进场续考。

  考试中考生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等,如果遇到笔不好用等问题时,可举手向监考员求助。对试卷分发等问题,考生也要先举手,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轻声提问。

  考试结束前要离开考场的考生,须先举手提出,经监考员允许后才能离开考场,离开后不能在考场附近逗留,以免影响他人考试。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要立即停笔。考生将答题卡和答卷从上至下按答题卡、试卷Ⅱ、试卷Ⅰ、草稿纸的顺序平放在桌面上,静候收卷,等监考人员收齐答卷,检查无误发出指令后才能离开考场。考生不得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考场上所发的任何考试材料带出考场。

  考生要特别注意,高等数学(一)(课程代码:00020)、高等数学(工专)(课程代码:00022)、高等数学(三)(课程代码:10086)这三门课考试时不得使用计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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