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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学历文凭考试与自考课程顶替办法

2008-02-15 11:43:00   文章来源: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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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工作已经结束,省自考办下发通知,对未制定专业顶替办法的其余学历文凭试点专业的统考课程作出规定,未取得学历文凭毕业证书的学生继续参加自学考试的可按规定执行。

  在省统考课程方面,学历文凭考试中已通过的省统考课程凡与自学考试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的均可顶替。

福建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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