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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08年1月自考生考试注意事项

2007-12-27 08:45:00   文章来源:   字体:   打印
成绩查询

  2008年1月自学考试将于2008年1月11日至13日进行,海淀区考生参加考试请注意下列事项:

  1、未领取《考试通知单》的考生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报考课程的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查询时间为2007年12月15日至考试结束。

  2、请考生提前熟悉考点地址,记清考场号。

  3、考生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2B铅笔、橡皮等考试用具。

  4、禁止考生携带任何通讯器材、与考试有关的书籍、资料进入考场。

  5、丢失准考证的考生必须到我办补办临时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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