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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德门“民间法律代理人”常帮民工讨公道

2006年06月03日    来源: 现代快报   字体:   打印
准考证
    内容提要:盐城人周文辉来到南京找活干,发现帮民工讨公道、打官司这个行当很适合自己,于是老周开始垫钱帮助民工维权,整天出入于劳动局、法院,为民工兄弟的权益奔波。

  这个“民间法律代理人”,被安德门附近的民工们亲切地称为“‘民律师’老周”。

  然而“‘民律师’老周”自身的权益却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找活干踏上帮人维权路

  老周的暂住地位于小行姜家营,离安德门劳动市场仅一站路,这个大杂院住的大部分都是民工。在小巷的一个拐弯处,一处墙上用毛笔写着“法律咨询处”。与简陋的陈设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老周的床头挂了两套干净的西服。“500多块钱一套呢!”老周伸出一只手,比画着,“跟法院、仲裁委打交道,如果穿得像民工,他们会看不起我,我说的话他们就不会听,维权就会很麻烦。”

  37岁的老周名叫周文辉,在盐城东台市高中毕业后做了几年农民,农闲的间隙读完了自考法律大专。1999年周文辉来到南京,他梦想着能做一些企业的法律顾问,但至今没有一家企业愿接纳这个既无学历年纪又不轻的外地人。

  后来,周文辉在劳动市场转悠的时候,一个契机不期而遇。“有些民工听说我是学法律的,竟然纷纷找上门求助。”周文辉接待的第一个民工叫刘小龙,他应聘在一家私企制造石膏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刘小龙在一次操作中,两根手指被机器绞断,老板在交付了小部分医疗费后便对他置之不理。陷入困境的刘小龙慕名找到周文辉。

  由于没有劳动合同,刘小龙的老板根本不承认雇过刘小龙,工伤鉴定无从谈起。周文辉找到刘小龙的几个工友,由他们作证刘小龙曾在那边工作过,同时周文辉还想办法找到了刘小龙的考勤记录和工资清单,有了这些过硬的证据,仲裁委马上判定那个老板必须支付给刘小龙各项费用4万余元。

  调查费用都是他自己垫付的

  安徽人张刚也曾得到过周文辉的帮助。昨天,记者在安德门劳动市场见到了他。张刚告诉记者,2003年他到南京一家企业上班,2005年起,这家企业开始拖欠工人工资,而且张刚每天工作都要10个小时以上,没有加班费。今年1月,张刚经朋友介绍找到了周文辉,“当时我根本没有钱付律师费,但老周还是答应帮助我,前期的调查费用都是他自己垫付的,如果官司败了,我根本没钱还他。”但周文辉帮他调查取证还是一丝不苟,有时候一个地方一天要跑好几回。现在张刚的案子仲裁下来了,工资、加班费等得到了仲裁委的支持。张刚说:“等钱拿到,我不但给他百分之一的提成,还要请他撮一顿,老周是个好人。”

  今年2月初,盐城小伙子小马在南京江北一个工地搬运东西时,砸伤了右手成了残疾。偏偏这个时候,小马老婆又带着刚出世的孩子和别人跑了。身无分文的小马顿时陷入困境。不幸的是小马租住的房子又到期了,没有钱支付房租的小马被房东赶了出来。走投无路的小马慕名找到了周文辉。“虽然我是从事法律工作的,但我也是个民工,看到惨兮兮的小马,再听说他的不幸遭遇,我当时就决定帮他,哪怕是垫钱也要争取帮他打赢这场官司。”见他无处可去,周文辉还让小马搬过来和他一起住。

  随后,周文辉坐车到小马以前打工的那个工地去调查取证。“没有劳动合同,事后老板不承认用工,是很多民工遭遇麻烦后遇到的情形,小马也不例外。事后我通过找到他以前的工友帮忙,取得了一些证人证言、派工单等,终于将工地老板告到了仲裁委。因为当时快过年了,而且小马的伤势也比较重,仲裁委通过做工作让老板先拿出5000元给小马治病、过年。我印象更深的是,小马接过5000元时眼睛里噙满了泪水……”

  垫钱维权面临道德风险

  自2000年4月取得全国基层法律工作者执业资格证书后,周文辉至今代理民工处理了数十起纠纷,并接受了上百人的法律咨询。周文辉“只打民工官司”这一举动引起了安德门附近很多民工的关注。然而这个“民工保护神”也有很大的压力———“道德上的风险”。

  周文辉说:“有些民工在官司打赢后就不告而别,而我垫了数百元的交通费、取证费后无所回报。我不是给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这是一种有偿法律服务,很多当事人都很贫困,又没有什么文化,在投诉无门的情况下,希望我帮助他们打官司。当我理解他们并进行垫钱维权取得成功后,他们却一走了之,这让我很失望。有损失在所难免,但也要有个限度,因为我也要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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