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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国际经济法(本)调整考生类别

2006-05-22 08:52:00   文章来源: 沈阳晚报   字体:   打印
准考证

    自学考试《国际经济法》专业(独立本科段)调整考生类别了。5月18日,记者从省招考办获悉,从2007年起,凡是参加《国际经济法》专业的考生均为一类考生。凡按照原来类别考试已合格的成绩,不可顶替考试计划中的其它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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