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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东莞自考报名报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5-05-11 14:24:21   文章来源: 东莞市自考办   字体:   打印
准考证

  根据省有关文件的要求,2015年7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7月4日、5日两天进行。为确保我市2015年7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自由选择专业,报考我省自学考试。在押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也可申请报考。

  二、报名报考时间

  (一)新生报名时间:2015年5月10日一5月15日

  (二)互联网及电话报考时间:2015年5月10日一5月20日

  (三)东莞市自学考试现场报名报考点时间安排表

  

  三、报名报考程序和方式

  (一)新生报名。1、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生报名分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进行。考生可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进行预报名,并选择东莞市作为报名点。预报名成功后可得一个预报名号。

  2、新生现场确认。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和预报名号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以上6个现场报名点进行摄像并确认报名资格。

  (二)报考方式。

  1、现场报考。考生可以在现场报考期间到以上6个报名点办理报考科目手续。考试费按每科37元,统一用银联卡刷卡缴费。

  2、互联网及电话报考。

  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到东莞市邮政储蓄营业网点签订缴费协议,再通过互联网及电话进行报考。

  

  3、短信报考。

  考生可以通过编写短信报考。中国移动用户:编写11#准考证号#邮政储蓄帐号#课程代号#课程代号#课程代号#课程代号发送至10622288;查询报考结果:编写12#准考证号码至10622288(1元/条);中国电信用户:编写11#准考证号#邮政储蓄帐号#课程代号#课程代号#课程代号#课程代号发送至10622288

  查询报考结果:编写12#准考证号码至10622288(1元/条)

  (报考成功、邮政储蓄按每次收取2元手续费)。

  四、其他

  1、考生摄像必须到现场报名地点办理,同一次报考不能选择多地点、多方式进行。

  2、领取单科合格证、办理转免考等业务在东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三元路8号报业大厦6楼)。

  3、因丢失、损坏等原因需补领准考证的考生,请在现场报名期间到各现场报名点登记补办准考证。旧生原12位号的准考证可继续使用。从2013年4月开始,我省自学考试取消考生准考证时间有效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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