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参加考试的考生按天津自考委(天津自考办)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全部课程考试合格,且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注明专业和学历层次,由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并副署专业主考院校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