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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办提醒:考试期间妥善保管证件

2013-10-28 13:37:06   文章来源: 北京考试报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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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有关负责人提醒,考生在考试当天要保管好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避免因丢失或损坏影响考试。

  据悉,多数考生平时很少用到准考证,一般在考试期间才拿出来,如果不注意保管,很有可能丢失。区县自考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往有不少考生因为考试时精力过于集中,常在考试后连准考证都不拿就走出考场,每期考试后主考校都会捡到一些考生丢掉的准考证。有些考生在考场遗落准考证后也没回来领取。建议考生不要总把准考证捏在手里或放在衣兜里,以免掉落。以往就曾发生过考生不小心将证件掉进下水道的事情,幸好考点校工作人员帮忙取了出来。

  一般情况下,考生遗落在考场的证件会被监考人员捡到。考生如果是在考试期间丢失了准考证,可先向考点校或所在考区自考办咨询是否捡到了自己的准考证。如果找到,考生要及时取回;如果准考证丢失后无法找到,要及时办理临时准考证。

  考试院自考办有关负责人提醒,准考证是考生进入考场的凭证之一。考生参加每场考试前要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才能入场。准考证一旦丢失,考生要立即到参加考试的区县自考办办理临时准考证。在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有意识地把证件装好,以免丢失。

  准考证丢失的考生可以申请签发临时准考证。而身份证一但丢失,没法立刻补办。因而除准考证外,考生也要妥善保管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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