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按照国家考委教考试函[2006]2号文件精神,现行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毛泽东思想概论”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等五门课程自2008年10月考试起,原则上不再安排考试,届时将安排调整后的新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的考试,即“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和“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这四门课程,这四门课程统称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但上海地区改革和北京中英合作的商务管理和金融管理两专业基础科与其它省市有所区别。经济管理类专业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程设置与其他类专业一致,“政治经济学(财经类)”作为经济管理类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由全国考委经济管理类专业委员会根据经济管理类各专业的情况设置,例如(陕西、广西、重庆)。调整后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同原公共政治课的顶替方法如下: |
|
||||||||||||||||||||||||||||||||||||||||||||
|
|||||||||||||||||||||||||||||||||||||||||||||||||||||||||||||||||||